會章
“ Colour your eyes;Colour your life ”
青雲社 社章
(二零零九年 第十三屆)
引言︰ 本社於第十一屆(二零零七至二零零八年度)註冊成為非牟利機構 (香港法例第151章
《社團條例》第5條)。
本社註冊編號:CP/LIC/SO/19/37158
第一章:本社成立的願景,核心價值及成立目的
第一節:願景
青雲社要成為一個以愛傳愛、關心社區、服務弱勢社群,而具代表性的義工服務團體。
第二節:核心價值
青雲社是一個獨立自主、助人自學、有愛、有使命感的團體。
第三節:成立目的
1 關心社區,服務弱勢社群;
2 培養社員之社區意識及公民責任感;
3 讓社員有機會學習活動之管理方法及領導才能,培養個人之責任感,並協助個人之潛能發揮;
4 藉著本社之活動,令社員能互相交流、互相認識、加深經驗及彼此之友誼;
5 從體驗群體生活中,學習人際關係。
第二章:幹事
第一節:職位
幹事由本社的社員出任,當中包括:主席(一位)、內務副主席(一位)、外務副主席(一位)、文書(一位)、總財及福利(一位)、公關(一位)、網頁專員(一位)及聯絡(五位)。幹事人數共十二位。
第二節:權利
1 幹事可享有本社之各項福利及參與社內活動之權利;
2 若幹事對社內之政策有不滿或有意見,可直接向主席建議或申訴,在需要時可於幹事會會議中提出討論;
3 幹事有投票權、和議權、發言權、否決權及動議罷免幹事職位之權利。
第三節:責任
1 籌劃及積極參與本社的服務和活動,並處理本社之運作;
2 出席本社之幹事會議和週年大會;
3 發表對本社之意見;
4 遵守本社之守則,並且維護本社之願景, 核心價值及成立目的;
5 如幹事缺席幹事會會議或週年大會,應事先知會內務副主席,並說明理由;
6 如幹事未能出席幹事會會議連續三個月,經幹事會商討及通過後,將會被褫奪幹事資格;
7 幹事休會或退會前,必須一個月前通知主席,及說明休會之時間,由主席在幹事會會議上向各幹事報告。若休會期超過三個月,個案由主席跟進;
8 如任何幹事違反幹事應有之責任或操守時,經幹事會通過後,將會被褫奪幹事資格;
9 幹事任期為兩年,任期一般由3月中開始(即週年會議後)。
第四節:職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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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席之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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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) | 於會議前制訂會議議程,並以電郵發給所有幹事及協調社工; |
| 2) | 主持幹事會會議,引導各項會務; |
| 3) | 對外代表本社; |
| 4) | 於週年大會中報告本社之會務,並監察幹事會投票; |
| 5 ) | 在特殊情況下,主席可就幹事的職務作調動及修改; |
| 6 ) | 在特殊情況下,主席可增加或删減幹事之職位,但須經幹事會通過; |
| 7 ) | 批准動用青雲社戶口資金,及簽署文件提取青雲社戶口內之資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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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務副主席之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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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) | 協助主席引導及執行各項會務; |
| 2) | 當主席因事缺席幹事會會議時,負責主持會議; |
| 3) | 主持週年大會; |
| 4) | 策劃及推行本社之聯誼活動及各項訓練活動; |
| 5) | 與其他社員作溝通,增加彼此之了解; |
| 6) | 不時更新本社之聯絡清單,保管及更新社員聯絡資料; |
| 7) | 記錄各會議、服務及本社活動 (包括聯誼活動),各社員之出席情况; |
| 8) | 確定每次幹事會會議的出席人數,並向主席滙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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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務副主席之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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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) | 協助主席引導及執行各項會務; |
| 2) | 策劃及監察各項服務; |
| 3) | 協調及了解各項服務; |
| 4) | 與其他社員作溝通,增加彼此之了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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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書之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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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) | 為每次幹事會會議及週年大會進行紀錄; |
| 2) | 整理社內之文件及處理往來之書信; |
| 3) | 盡快將會議紀錄,以電郵方式發給所有社員及協調社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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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財及福利之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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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) | 保管本社現金的往來賬目,並作出紀錄; |
| 2) | 保管及整理本社有關的單據,單據必須列明購買日期、貨物名稱、數量、價格、總價、商舖名稱、地址、活動名稱及經手人簽署等項目; |
| 3) | 管理青雲社銀行戶口; |
| 4) | 批准動用青雲社戶口資金,及簽署文件提取青雲社戶口內之資金; |
| 5) | 於週年大會向社員公布上年度財政報告; |
| 6) | 按需要清點及整理本社的物資; |
| 7) | 準備幹事會會議及週年大會的物資,包括議程、會議記錄及其他資料; |
| 8) | 製作及紀錄會員咭資料; |
| 9) | 負責紀錄及更新商舖名單; |
| 10) | 負責聯絡商舖、商討福利事宜及簽署有關商舖提供優惠之協議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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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之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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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) | 負責通知各社員有關本社之動向及鼓勵出席各活動; |
| 2) | 主動了解及關心小組內社員的近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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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關之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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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) | 負責聯絡其他機構的對外聯絡之事宜; |
| 2) | 與主席和外務副主席,對外代表本社出席機構會議; |
| 3) | 負責聯絡服務機構及收集有關資料; |
| 4) | 負責處理對外的查詢及推廣本社服務; |
| 5) | 負責宣傳及本社招募義工之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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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頁專員之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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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) | 設計,管理及更新網頁; |
| 2) | 以電郵通知所有社員及協調社工,網頁資料已更新。 |
第三章:社員
第一節:權利
1 社員可享有本社之各項福利及參與社內活動之權利;另可成為幹事,但需經週年大會投票通過;
2 社員可列席幹事會會議,並得主席同意下才可列席,及由主席安排有關列席之細節;在會議內社員有發言權,但無投票權(除非獲主席之批准);
3 若社員對社內之政策有不滿或有意見時,可直接向主席建議或申訴,在需要時可於幹事會會議中提出討論;
4 就服務或活動的細節,社員有發言權;
5 有動議罷免幹事之權利,並獲得五分三社員之支持時,該動議會提交至幹事會,最後再經幹事會通過。
第二節:責任
1 新社員須繳交本社每年之會費,港幣六十元正,該款項包括:一年之會藉、一張會員咭及社衫一件;續會之社員須繳交每年續會費,港幣四十元正,該款項包括:一年之會藉及一張會員咭;
2 積極參與本社之活動;
3 必須出席本社之週年大會;
4 發表對本社之意見;
5 遵守本社之守則,並且維護本社之願景,核心價值及成立目的;
6 如社員缺席週年大會,應事先知會主席,並說明理由;
7 建議社員參與每半年兩次或以上的服務,及一次或以上的聯誼活動;
8 如任何社員違反社員之責任或操守時,經幹事會會議通過後,將會被褫奪社員資格。
第三節:入社程序
1 於青雲社網頁內完成及遞交義工申請表;
2 經本社主席或內務副主席作電話確認;
※ 完成上述兩項事宜,只能成為“準社員”;
3 必須出席本社之義工交流會;
4 繳交本社首年之會費,港幣六十元正;
※ 完成上述四項事宜,方可成為正式“社員”。
第四章:其他小組
第一節:聯絡小組
把所有社員分為約干小組,以方便聯絡及跟進。
第二節:籌委小組
1 就活動的需要組成籌委小組,並選任以下的小組職位︰
- 統籌 - 負責統籌活動一切細節;
- 記錄 - 負責所有籌委小組之會議紀錄;
- 活動財政 - 管理活動的資金,在活動前後制定財政預算及報告;
2 任期於該活動結束後屆滿;
3 活動籌委小組成員必需盡力確保︰
- 各社員的參與態度與活動或服務之規範一致;
- 對服務對象有最大的得著;
- 對該活動或服務有良好的質素;
如任何社員的行為或參與態度,未能令該活動或服務達到上述之目的,則活動籌委小
組成員有權要求該社員退出或離開有關之活動或服務,而該社員不得異議。
第五章:會議
第一節:幹事會會議
1 全體幹事必須出席,負責本社行政、會務之推行、制定本社的方向及舉辦服務;
2 定期由主席召開,通常為每個月會召開一次會議;
3 法定人數為全體幹事會成員的三分之二,如法定人數不足,會議則延期舉行。
第二節:週年大會
1 所有社員必須出席;
2 週年大會之目的是在社員中選舉來年之幹事 ;
3 由上屆主席檢討及總結上一年之會務;另由上屆之財政作上年度之財政報告 ;
4 週年大會之日期為每年之三月中旬舉行;
5 如社員因要事而未能出席,必須立即通知主席,並道明原因;如該社員有意投票,於屆時之指定時間內聯絡內務副主席,方可即時投票。如社員放棄上述的權利,則當作放棄其投票權;
6 因要事而未能出席之社員可於週年大會前向內務副主席提交意向書,他 / 她仍可享有投票權及被選權;
7 法定人數為全體社員的三分之一,如法定人數不足,會議則延期舉行。
8 選舉新幹事之細則:
8.1 出席週年大會之社員須填寫意向書,徵詢是否有意向成為下屆幹事,如有意者,須在意向書填寫願意擔任那一項職位, 分別為︰主席、內務副主席或外務副主席及其他幹事之職位,並且說明原因;
8.2 選舉由社員以記名形式進行,不接受棄權票;
8.3 由本社上屆主席進行點票,並由協調社工進行監票;
8.4 從有意成為下屆幹事(主席、內務副主席或外務副主席)的社員中,選出上述三個職位,各職位以票數最高並過半數者便當選;
8.5 對有意成為下屆幹事(其他幹事之職位)的社員中投以信任票,票數最高並過半數者便當選成為新一屆幹事;
8.6 如有意成為下屆幹事之人數多於幹事職位時,以票數較高者即當選;
8.7 如有意成為下屆幹事之人數少於幹事職位時,則由主席、內務副主席及外務副主席商討後,委任社員成為幹事;
8.8 除了主席、內務副主席及外務副主席的職位外,其他幹事之職位將於新一屆第一次幹事會會議中自行商討作決定。
第三節:列席者
1 列席者有發言權,但無投票權、和議權及否決權;
2 列席者需要在會議前知會主席,並得主席同意下才可列席。
第六章:其他事項
第一節:管理本社之銀行戶口
1 帳務管理 – 總財及福利(一位)負責管理本社之銀行户口,及在幹事會內作出報告;
2 開立戶口 – 由第十三屆主席(一位)、內務副主席(一位)與總財及福利(一位)共同於
有關之銀行開設本社户口;
3 動用銀行户口內之資金 – 由主席(一位)與總財及福利(一位)負責,並須加蓋本社之 印章方為有效。
第二節:惡劣天氣
如服務 / 活動 / 開會當日,天文台懸掛三號或以上風球或暴雨警告(黃色、紅色及黑色),當
日活動或會議將會取消,並另行通知舉行日期。
第三節:修訂社章
- 幹事會有權就本社之社章作出修訂或刪改;
- 全體社員如對修訂社章有任何意見,可向主席或內務副主席提出;
- 若全體社員對修訂後之社章有任何異議,可向主席提出,在獲得五分三的社員支持下,該修訂可發還至幹事會重新修訂,最後經幹事會通過後,會作出合適的修訂或刪改;
- 社章修訂後,主席需發給所有社員閱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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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章定立及修改時間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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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) | 於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五日定立 |
| 2) | 於一九九八年二月七日修改 |
| 3) | 於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修改 |
| 4) | 於一九九八年九月廿五日修改 |
| 5) | 於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六日修改 |
| 6) | 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修改 |
| 7) | 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修改 |
| 8) | 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修改 |
| 9) | 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修改 |
| 10) | 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修改 |
| 11) | 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修改 |
| 12) | 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改 |
| 13) | 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五日修改 |
| 14) | 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修改 |
| 15) | 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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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雲社 第十三屆 主席:盧進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 |